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4]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3] 审批权限 - 董事会对交易审批权限涉及资产总额、营收、净利润占比及金额标准[6][7] - 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有资产总额、营收、净利润占比及金额标准[9][10]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需特定董事同意[8]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特定董事同意并决议[10] - 部分财务资助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资助特定控股子公司部分财务资助规定可免适用[11]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五日通知[17] - 特定主体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7,1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24] - 董事会表决票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26]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时间及处理方式[21]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21]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临时会议经同意可其他方式召开[24]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举行及决议通过规则[27]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投票要求[2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8] - 董事会会议记录签字及整理要求[31]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2] - 董事会决议公告办理及保密义务[34]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情况[34] - 董事会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及责任追究[34] - 每次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可质询,秘书汇报[36] - 本规则拟订、生效、修改及解释规定[38]
国科恒泰(3013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