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股份(3012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8]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4] 管理机构与人员 - 董事会是决策与执行机构[12]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12] - 证券部是职能部门[13] - 工作人员需具备了解公司及行业等素质和技能[14] 信息披露与沟通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6] - 活动结束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活动记录表[9] - 网站设专栏,信息经董秘审核且指定网站披露后外发[18] - 设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专人接听,定期报告公布号码[20] - 通过多渠道交流,专人处理信息,回复真实准确完整公平[22] - 互动易平台信息经证券部收集、拟定,董秘审核,重要报董事长审批[26] 投资者说明会与调研 - 说明会采取便于参与方式,会前公告,非交易时段召开并答复问题[28]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履行披露义务,要求调研方出具证明等[30][32] 股东会相关 - 资料由证券部制作,董秘审核后交股东[16] - 为中小股东参会创造条件[16] 其他规定 - 建立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平等对待投资者[37] - 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37] - 加强网络信息监控,特定对象发布文件前知会公司[38][39]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处理错误及未公开信息问题[3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