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股份(301223)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一次[7] -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二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 每半年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并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审计检查事项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 内部审计涵盖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9]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8] 内部控制报告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4] 整改与监督 - 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监督落实[12] 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子公司管理 - 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报送重要文件并定期分析其季度或月度报告[15] 特定事项审计 - 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16][23][25] - 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关联人名单等内容[26] 激励与约束机制 - 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人员工作进行监督、考核[20] - 对认真履职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20] - 对违规下属单位及个人、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处分等处理,造成损失需赔偿[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