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斯(688578) -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
征集主体与条件 - 可征集主体包括董事会、独董、1%以上表决权股东、投保机构[4][5] - 董事会征集需全体董事1/2以上审议通过,独董需1/2以上同意[6]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近12个月受交易所谴责不得征集[6] 时间要求 - 召集人2日内披露征集公告[8] - 征集人股东会召开2日前提交表决权材料[10] - 征集人10日前报送提案权征集结果及文件[14] - 召集人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15] - 征集人确权日前披露撤销公告[15] 股东委托规定 - 股东撤销委托需在相应时间前进行[16] - 重复委托以最后一次为准[16] 公告与文件要求 - 征集公告载明授权委托等内容[17] - 授权委托书载明征集人条件等内容[18] - 授权委托事项含权限、期限等[19] - 境外股东材料需办理证明手续[20] - 股东证明材料间隔不超2日[21] - 备查文件含征集人身份证明等[22] 其他 - 征集人、公司建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23] - 细则股东会通过生效,规定不一致按后者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