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协和(600645) -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5]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委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9]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审计工作,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履职情况[13][14] - 收到股东诉讼请求,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8] 财务报告审议 - 披露财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内部审计监督 - 内部审计机构接受监督指导,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内控评估意见并报董事会[12] 临时股东会 - 董事会收到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两月内召开[15][16]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2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通过[23][2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4] - 会议资料提前三日提供[21] - 决议经宣布、签字生效,次日通报董事会,跟踪实施情况[27][28] - 会议有书面记录,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28]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一般回避表决[30] - 董事会可撤销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并要求重新表决[30]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先全体委员决程序性问题,再董事会审议[31] - 记录及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