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SH:601216)2025-11-27 10:3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5]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董事人数不足5人,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13]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12][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14] 股东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8] 股东会通知规则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8] 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0] 会议变更规则 - 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会议主持规则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定情况由其他人员主持[25] - 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1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25] 决议通过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其他规则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3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持股总数及占比等内容[36]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作特别提示[36]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8]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8] - 未召开会议、未表决、出席或同意决议的表决权数未达规定时,股东会决议不成立[39] - 股东会决议公告未披露前,参会人员不得泄密或谋私利[39] - 规则未尽事宜或抵触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时按其规定执行并修订规则[41]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及解释[41]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相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