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SH:601216)2025-11-27 10: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4]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会议召开5日前书面通知[11] - 董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可多种方式送达,紧急时可电话等方式通知,召集人需说明[12] - 变更会议信息或提案,需原定会议召开日前2日发书面变更通知,不足2日需顺延或获半数以上与会董事认可[13]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1名董事履职[8] 下设机构与职权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管理[8]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4]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等情况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4] - 1名董事1次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2名董事[16] - 审议通过提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情况从规定[20]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及代理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形成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提案与决议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变时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全体董事同意除外[21] 会议记录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出席董事等应签名[22]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异议且记录可免责[22] 决议公告与档案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3]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