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603566)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会议安排 - 2025年10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6] - 2025年10月31日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6] - 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14点在洛阳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7]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8人,代表117,945,728股,占比34.4952%[9] - 网络投票股东109人,代表1,820,600股,占比0.5325%[9]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占比98.9891%等[12]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占比98.9695%等[1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议案同意占99.5527%等[19] 决议效力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19]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等程序合规,决议合法有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