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关系自然人不得担任[7]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近36个月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8][9] - 过往任职有相关不良记录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9] - 会计专业人士需5年以上相关专业岗位全职经验[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5][18] - 连续两次未参会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1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对董事会议案异议应披露[20]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0] - 发表意见应明确清晰,含基本情况等[21][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4][26] 公司支持与沟通机制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8]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0] 会议相关规定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十年[29] - 专门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1人不超2人委托,2人以上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34][35] - 有利害关系事项特定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36] 现场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天[40] - 年初提计划,董事会秘书准备和通知配合[44] - 现场工作问题建议公司整改反馈,未整改可报告[44][45] 年报相关要求 - 会计年度结束后管理层汇报并安排考察[47] - 审计前财务负责人提交资料,出具意见后安排见面[49] - 董事会秘书协调沟通,异议陈述理由并披露[49] - 全体同意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编制审议期保密[49] 制度说明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少于”不含[51] - 修改按规定公告披露[51] - 由董事会制订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52]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