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等能实际控制的为控股子公司[2]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案须提前五日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9] - 各控股子公司按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13] 信息汇报 - 委派董事会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汇报情况[6] - 子公司定期向母公司提供季度(月度)报告[13] - 股东会、董事会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议决议[23] - 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10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报表[23] - 在建工程和对外投资项目按季、半年、年度结束后10天书面报告进度和达产达效情况[23]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5]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经济效益审计等[16] 投资管理 - 控股子公司报批投资项目前需进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论证[19] - 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投资按批准投资额控制[19] 信息责任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为信息提供第一责任人[21] - 需提供对公司形象及利益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信息[22] - 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3] 其他 - 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应及时报告母公司[24]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