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00258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计委员会补选 - 委员辞任致人数低于三人等情况,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等[8][9] - 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10] - 审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10] - 监督审计部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和计划实施等[11] 审计部工作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12]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3] - 负责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9] - 会议应于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公司原则上不迟于此时提供相关资料[19]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3] 问题处理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3] - 发现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等情况,董事会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3] - 发现董事会现金分红等问题,应督促其及时改正[13] 财务报告披露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