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相关处罚或谴责批评[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职务变动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5]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0]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2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会议相关规定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半数以上提议可召开,提前3日通知[29] - 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0] - 专门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参会过半数通过[30] - 专门会议资料保存十年[31] 公司协助与费用承担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3]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5] 津贴与制度生效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年报披露[35]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4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0]
海能达(0025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