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0025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海能达海能达(SZ:002583)2025-11-26 12: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7][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1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表决权 - 投资者违规买入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19] 决议通过比例 - 部分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特定股东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特定限制股东[23]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1]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22] 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4]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