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卓镁(30139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任职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 - 受证监会处罚或三次以上交易所批评不得任职[5]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议聘任或解聘[10] 履职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7][8] - 与审计委员会密切沟通并定期报告[9] - 离任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签保密协议[12] 空缺处理 - 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指定人员后代为行使[13]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3] 配套规定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2] - 细则与法律法规不一致以法规为准[20]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