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3500万股[3] - 公司注册资本为76916.8670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1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6916.8670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持股比例限制[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离职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数量占比不超50%[21] - 公司董事、高管、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2] 股东相关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8]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25] - 公司召开相关活动时确定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股东享有权益[25] - 公司股东享有分配利益、参与股东会等多项权利[25] - 公司股东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29] 公司治理与决策 - 公司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处理控股股东侵占资产[33] - 股东会审议公司800万元以上的对外捐赠事项[3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3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由股东会审议[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审计委员会同意则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48]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6人,设董事长1人[88] - 董事会拟订重大收购、合并等方案,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88] -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88] - 董事会制订公司重大收入分配方案,管理职工工资分配[88]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2]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10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105] -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105] - 提名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0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0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12]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1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5]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0]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30][13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4]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35] 党委相关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72]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由5至7人组成,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至2人[73] - 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纳入年度预算[76]
新筑股份(002480)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