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卓镁(30139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星源卓镁星源卓镁(SZ:301398)2025-11-26 12:31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表述或调整为“审计委员”“审计委员会”等[2][37] - 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拟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调整至8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 股份认购与发行 - 宁波源星雄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主体认购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每股金额1元[3][4]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上市前股东持股6000万股,占比75%;战略投资者和公众持股2000万股,占比25%[4] - 2024年度每股转增股,合计转增3200万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2亿股[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有多项审议规定,如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10]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信息,部分情况可免,特定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向法院起诉违规董事、高管[6][7]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9]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7]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非职工董事7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1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9][20] 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28][29] - 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占比要求[29][3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有相应表决要求[31]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合并、分立、减资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要求[3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多事项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3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