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002733)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4,214,913.00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84,214,913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东信息 - 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3110%[20] - 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3.6216%[20] - 张华农持股比例为12.9025%[20]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8] 股东权益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5] 股东会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1] 董事会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9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4]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38]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5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