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提案与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并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18] - 董事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享有董事提名权[2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等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6] - 审计委员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别情况下可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26]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39] - 召开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39]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召开临时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42] 财务资助与资产交易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5]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股东投票与表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决议需出席的非关联交易方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73]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变更则视为新提案,本次股东会不表决[72]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72][7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72] 其他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0] - 公司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权利义务相同[5] - 除发起人外,其他股东自登记之日起成为公司合法股东,发起人股东自公司设立之日起为合法股东[7] - 股东提案需内容合法、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并书面提交[17] - 董事会有权审核股东提案,符合条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不符合应说明理由[19] - 股东会通知未列明或不符合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表决并作出决议[18]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股东请求后,应在10日内作出书面反馈[50][5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50][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1]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委托需书面形式,授权书需载明相关内容[62][65] - 股东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董事席位数[76]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半数[76] - 若首次投票当选董事候选人数不足拟选举席位数,应就差额进行第二轮选举[77] - 未签名、多选少选不选等表决票作弃权处理[78,79] - 若反对推选计票和监票人的股东表决权份额超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应另行推选[84] - 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赞成,推荐人士履行计票或监票职责[84] - 现场、网络及其他方式投票表决票数计入本次股东会表决权总数[81]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85]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信息及议案表决结果[9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92]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瑕疵决议[93] - 上市公司应按规定对法院判决或裁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5] - 未被通知股东自决议作出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95] - 公司应聘请律师出席股东会并对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97]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多项内容[99] - 会议记录需相关人员签名,与其他资料一并保存10年[102] - 公司董事会等应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连续举行[104]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规则同时废止[106] - 本规则的修改、补充或废止由股东会决定[107]
富奥股份(000030) -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