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000030) -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修订)
富奥股份富奥股份(SZ:000030)2025-11-26 11: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董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董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委员补选与免职 - 委员辞职致人数不足,董事会60日内选新委员[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其职务[28] 职责与报告 - 就措施或改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建议[10] - 督导内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一次相关事项[13] 审议与反馈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董事会收到提案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 股东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诉讼[20] - 审计委员会等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0]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2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23]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5] 资金检查 - 内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