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新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以上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修订后董事会及1%以上股东均可提名新董事候选人[3] 累积投票制 - 修订后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4]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连任期间不得超过6年,连续任职已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5]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 董事辞任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 董事罢免 - 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经股东会决议可免去董事职务[5] 董事会成员变动 - 董事会成员从9名增至11名,独立董事从3人变为4人,新增1名职工董事[6] 专门委员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7] 临时会议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7]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持有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7] 提案权 -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代表公司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7] -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有权向董事会提出提案,提交提案流程参照相关办法执行[7] 履职规定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8] - 独立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8] 委托出席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8] 关联交易表决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8] 独立董事委托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和表决[8]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会议记录 -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意见应载明并签字确认[9] 用词修订 - 全篇将“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9] - 全篇将“或者”修订为“或”[9]
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