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情况 -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822.22万元[7] - 2024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0,423.14万元[8] 募投项目投入 - 汽车零部件三期项目拟投入23,424.79万元[7] - 车载电源购置项目拟投入15,500.00万元[7] - 电源研发项目拟投入3,642.43万元[7] - 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10,255.00万元[7] 项目产出数据 - 汽车零部件三期项目达产后年产72万套车载高压电源系统产品,满产年增营收107,058.03万元、净利润4,637.20万元[7] 市场数据 - 2025年1 - 9月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124.30万辆和1122.8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20%和34.90%,出口175.8万辆,同比增长89.40%[15] - 2025年9月公司在我国乘用车OBC装机量市场份额为12.40%,排名第三方供应商第二名[16] 产能相关 -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3.34%、78.05%、89.84%、90.72%,最近一期超90%[16] - 前次募投6条产线已全部投产,产能仍在爬坡[16] - 公司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总体呈上升趋势,现有产能难以满足未来需求[16] - 第二生产基地总设计产能达产后预计将达到192万台/年,在公司总产能中占比将超50%[45] 研发项目情况 - 电源研发项目总投资3642.43万元,研发费用占比82.12%[27] - 前募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20388.22万元,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占比64.70%[27] - 电源研发项目氮化镓器件项目和第5.5代产品项目正在研发中[29] - 前募研发中心项目的第五代产品项目和多合一项均已结项,产品已量产并应用于公司主要客户[29] - 前募研发中心项目的非车载业务的第二代便携式3.3kW充电机等均已结项[29] 研发项目对比 - 电源研发项目建筑工程费占比1.37%;前募研发中心项目为7.59%[27] - 电源研发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占比14.90%;前募研发中心项目为64.70%[27] - 电源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占比82.12%;前募研发中心项目为26.82%[27] 研发项目意义 - 氮化镓器件项目目标是产品体积较第五代产品减少超35%,同时降低成本[29] - 第五代产品项目较第四代产品体积减少30%同时降低成本[29] - 应用GaN器件的新能源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研发可缩小无源器件体积和PCB面积,减小产品体积并降低成本[35] - 第5.5代新能源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研发可缩小电解电容和DC/DC磁件等无源器件尺寸,有效降低成本[36] 生产基地情况 - 2022年1月公司与安吉管委会签署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建设生产项目,管委会垫资建设,给予3年半免租期等[37][38] - 第二生产基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8,310.00㎡,房屋建筑面积82,653.61㎡,抵押债权数额为14,202.1412万元,债务履行期限至2026年4月14日止[43] - 第二生产基地免租金租赁期限自2025年4月25日至2028年10月24日[41]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第二生产基地主体已基本建设完毕并投入生产使用,租赁合同尚在履行,回购程序未正式启动[40][41] 项目进展与合规 - 汽车零部件三期项目于2025年11月20日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填报及备案工作[49] - 汽车零部件三期项目于2025年11月21日取得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节能审查意见[50] - 公司采用“代建 - 租赁 - 回购”方式开展项目,可保障生产经营场所稳定性,减少前期大额资本性投入[39] -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收购第二生产基地,属于收购资产情形,不涉及收购股权[42] - 截至出具日,公司未正式启动第二生产基地回购流程[55]
富特科技(301607)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