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3002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董事辞任 - 提交书面报告,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收到日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5] 人员离职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务/劳动合同规定[5] - 特定情形公司按规定解除职务,部分需30日内解除[7]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交接文件[9] 义务与限制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2年内仍有效[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 追责处理 - 公司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包括直接损失等[13]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