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国际(00517) - 新财务服务主协议
服务主体与内容 -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财务服务[3] - 中远海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选择前者作为金融服务机构[3] - 服务包括贷款、清算、汇款等多项金融财务服务[7] 利率与收费 - 存款利率不低于且不逊于市场利率,贷款不高于市场利率[9][10] - 清算服务暂不收费,其他服务收费有定价原则[12] 限制与要求 - 乙方对存贷款每日余额和相关费用年度总额作出限制[14] - 甲方确保乙方存款主要用于资金划转及委托贷款服务[17] - 甲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达境内商业银行同等安全等级标准[17] - 甲方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规定,每月财务报表下月第五个工作日提供给乙方[18] - 甲方亏损超规定需两日内书面通知乙方[18] 协议条款 - 协议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21] -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提供证据[33] - 挂号邮件通知付邮后第7天(遇节假日顺延)视为有效[37] - 一方更改通讯方式应在十四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38] - 甲方出现重大情形应调整资产负债表并配合乙方风控要求[19] - 协议修改需双方书面同意,重大修改需港交所及/或乙方独立股东批准[25] - 协议按规定方式终止[25] - 双方对对方信息负保密义务,交易方应遵守反腐等规定[37] - 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依中国法律诠释[42] - 协议争议协商不成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42] - 协议以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44] - 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45] 签署方 - 签署方包括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7] - 签署方包括中远海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