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SH:603166)2025-11-26 0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5650651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45650651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5] 股东信息 - 桂林福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5.06%[14] - 黎福超持股比例4.75%[14] - 吕桂莲持股比例0.83%[14] - 谢燕芳持股比例0.61%[14] - 宋志华持股比例0.46%[14]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管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3] - 持有5%以上股东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23] 股权收购与注销 - 收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等需股东会决议[19]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需董事会决议[19]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10日内注销[20] - 因合并等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6个月内举行[38] - 特定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7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7] 独立董事相关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1] - 独立董事需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2]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9]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02] 信息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99]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8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