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通脉(603559) -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中通国脉中通国脉(SH:603559)2025-11-25 12:02

关联人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 相关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及过去十二个月内,符合特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人[8]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披露[1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披露[19]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出具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3]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22]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按规定计算标准适用规定,关联人单方面增资或减资有重大影响需披露[23]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程序[25]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程序,协议有相关要求[25][27][29]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有额度和期限要求[27] - 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资产为公司股权需披露相关情况[27]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需说明原因[27] - 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义务[29]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十年[37] -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评估值与账面价值增减值大需详细披露[36]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35]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披露[2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8] - 特定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27] - 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明确解决方案[28]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由股东会决定,经董事会拟订草案审议通过后生效[40] - 需确认关联人控制或参股的法人组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3] - 填表人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特殊关系主体[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