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设计(01599)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 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 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重大决策等多项职责[8]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0] 会议安排 - 每年与外部审计师至少召开两次会议[9]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17]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9] 会议要求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无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27] 其他规定 - 公司内审部门提供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4] - 至少每年检讨内控及风险管理系统[9] - 成员应具备与业务适应的技能和经验[4] - 结束后十四日内向委员分发光会议记录[26] - 出席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7] - 议事规则上市日生效,修订需董事会审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