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3年10月28日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登记[6] - 公司发起人包括北京城建集团等8家公司[8]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0] -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五号,电话+86 10 8833 6868,传真+86 10 8833 6763,邮编100037[10] 股本结构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普通股9.2亿股,每股面值1元[26] - 北京城建集团认购5.98亿股,占比65%[26]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认购9200万股,占比10%[26] - 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等4家各认购4600万股,各占比5%[26][27] - 北京中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2318.4万股,占比2.52%[27] - 北京优能尚卓创业投资基金认购2281.6万股,占比2.48%[27]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4867亿股,内资股9.60733亿股,H股3.87937亿股[2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4867亿元[3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高管就任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59]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公司股份自H股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9] - 公司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59]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质押权标的[60] - 控股股东单独或一致行动可控制公司30%以上(含30%)表决权行使[74] - 控股股东单独或一致行动持有公司发行在外30%以上(含30%)股份[74] 股东会相关 -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77] - 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20日前发出书面通知,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发出书面通知[7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含10%)的股东可书面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8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 - 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3人且不低于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119] - 董事会决议除部分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由过半数董事表决同意[12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四日通知全体董事和总经理[127]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129]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情况可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3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3] 财务与审计 - 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69] - 至少在股东大会年会召开前21日将报告寄给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170] - 财务报告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公司[171] - 一个会计年度公布两次财务报告,前6个月结束后60天内公布中期报告,年度结束后120天内公布年度报告[173] - 公司首任会计师事务所由创立大会在首次股东大会前聘任,任期至首次股东大会结束[178]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自本次股东大会结束至下次股东大会结束[18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或分立由董事会提方案,通过后办审批,反对股东有权要求回购股份[185] - 公司合并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86] - 公司分立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按协议由分立后公司承担[187][188] - 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1] - 清算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申报债权[195] - 公司财产按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顺序清偿,剩余由股东按比例分配[197]
城建设计(01599) -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