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688147)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微导纳米微导纳米(SH:688147)2025-11-25 09:3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及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委员调整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委员[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会议召开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2]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1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签字[20] - 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主持人宣布即形成决议[23]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性质与程度[27] - 一般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7][28]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表决结果并要求重表决[27] - 审议议案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27]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3]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30]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文档日期为2025年11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