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688147)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微导纳米微导纳米(SH:688147)2025-11-25 09: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任期规定 - 任期与每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11]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4][17]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5][16]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1] - 发现公司风险应披露相关信息,未发现则披露无异议[11] 检查工作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8] 会议规定 - 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3]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23]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8] 回避与生效 - 成员与会议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31]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