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688147)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任职限制 - 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缓刑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 最近3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5] - 最近3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5] 职责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公司应在一个月内将其解聘[5] - 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6]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过3个月公司法定代表人应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6] 报告披露 - 组织协调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并按与交易所约定时间披露[11] - 按国家规定时限披露临时报告[11] 责任与申诉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公司受损,参与决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应担责,能证明提过异议可免责[15] - 董事会秘书对处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或接到通知1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或指定机构申诉[15] - 董事会秘书违法除解聘职务外,应追究相应责任[1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办理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并实施[1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