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报告内容及审议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4]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5] 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事件情况[1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属重大事件[18] 股份相关关注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19] 信息披露义务履行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人员责任 - 上市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26] -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组织披露等[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临时报告披露[28] 新闻发言与信息保密 - 董事会秘书为指定新闻发言人,非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27] - 公司董事等人员接触应披露信息时负有保密义务[48] 监督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等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检查制度实施情况[31]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32] 股东与相关方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应主动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30]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相关方应及时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5]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6] 信息沟通与提供 - 若有须披露事项,相关部门应在24小时内与证券投资部门、董事会秘书联系[34] - 各部门应在审议发布定期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二十个工作日前提供议案[34] 子公司信息上报 - 子公司应按制度将信息和资料上报至证券投资部门及子公司管理部门[39]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需经多部门审核,最后报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42] 信息发布与报送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的媒体发布[4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吉林证监局[44] 档案管理与培训 - 公司内部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投资部门管理[4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培训[48] 投资者关系活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46] 信息保存期限 -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2]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或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体或个人[54]
ST通脉(603559) -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