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通脉(603559) -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中通国脉中通国脉(SH:603559)2025-11-25 09:31

资金支取与监管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11]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与保荐人等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11] 项目搁置与完成情况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5] - 超最近一次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5]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资金到账6个月内置换[16]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长于授权期限[18] - 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8]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4][25]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25]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5]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不超总额30%[26] - 公司用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后12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26] 项目变更与延期 - 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保荐人等同意[21]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地点,董事会审议并公告[21] - 募投项目延期需披露相关情况并履行决策程序[27] 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审计委员会[29] - 董事会收到报告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9]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经审议通过并公告[30]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同披露[30]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现场调查资金情况[30] - 保荐机构对年度资金情况出具核查报告并提交交易所披露[31] - 董事会在报告中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意见[31] 违规处罚与制度生效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规,除监管处罚外公司也将处罚[3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