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被提名[11]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6]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7]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7] - 工作记录及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38] - 应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述职报告[32] 公司支持与责任 - 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便利和人员支持[37]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7]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7] - 不迟于审计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20] - 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提供会议资料[38] - 给予适当津贴并在年报披露[40]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证监会可采取监管措施并依法处罚[43] - 满足条件可认定无主观过错不予行政处罚[44] 相关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4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股东[47] - 违法违规行为揭露日指首次公开揭露并知悉之日[47] - 违法违规行为更正日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更正之日[48]
ST通脉(603559) -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