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能源(001376) -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百通能源百通能源(SZ:001376)2025-11-24 13: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9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46,090万元[5] -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12] - 公司股份总数现为46,09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股东对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2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2名[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6]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6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5] - 公司每年以现金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或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97]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06]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0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