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金鸿顺金鸿顺(SH:603922)2025-11-24 12: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92亿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920万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要求董事会收回收益,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的,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25]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相关主体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31] - 未召开会议、未表决等情形下,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3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可选举更换董事等[38]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之一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7]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中,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八种担保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等三种财务资助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1] 会议召开与通知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10日内作出书面反馈[57][59][6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57][59][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需在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64]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64] 投票与决议通过 - 股东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6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122] -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全体董事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12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5] 独立董事与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8]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9]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3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140] -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及2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任主任[145]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4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46]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15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2]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68]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51]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16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81]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