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0007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冠捷科技冠捷科技(SZ:000727)2025-11-24 12:17

股份交易规则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前书面通知董秘核查合规性[8] - 股份变动应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8] - 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区间不超三个月[8] - 减持完毕或期满后二日内披露完成公告[9]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2] - 公司涉违法犯罪立案未满六月,董事、高管不得转让股份[12] - 年报等公告前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股份[13] 违规处理 - 违规短线交易,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情况[13] 信息申报 - 特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股份管理 - 董秘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信息,检查买卖披露情况[4] - 任期内和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1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17] - 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7] - 当年未转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8]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执行,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