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0007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5]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18]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财务审计相关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20]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由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协商确定[13] - 审计委员会在注会进场前和出初步报告后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13][14] - 审计委员会对年报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总结报告和续聘或改聘决议[16] 事项审议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内控评估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22] - 内控有重大缺陷或风险时,董事会及时报告交易所并披露[22] - 公司在公告中披露内控缺陷、后果及措施[22] 其他规则 - 参会人员对所议事项保密[22]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表决[24] - 回避后出席人数不足规定,全体委员就议案提交程序作决议,由董事会审议[24]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修改亦同[26]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执行[26] - 规则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6]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