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000727) -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独立董事补选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11]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被提名前原则上应取得资格证书[21] 公司支持与保障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3]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5] - 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专委会提前3日[25] - 保存会议资料10年[25]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履职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6]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可申请或报告[26]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26]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6] 沟通与监督 - 每会计年度结束,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并安排考察[29] - 年审前、初审后独立董事与会计师沟通[29]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报告[29]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