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300964)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本川智能本川智能(SZ:300964)2025-11-24 11:47

公司基本信息 - 本川智能于2021年8月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932.46万股股票[17] - 公司注册资本为7729.8284万元[17] 激励计划概况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04人,含1名外籍员工[24]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12个月内确定,超期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25] - 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27] - 拟授予不超过183.55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2.37%[28] - 首次授予146.84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9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80.00%[28] - 预留36.71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0.47%,占拟授予权益总额20.00%[28]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32]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孔和兵获授5.6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3.05%,占总股本的0.07%[34] - 林俊良获授4.0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2.18%,占总股本的0.05%[34] - 其他核心员工(102人)获授137.24万股,占授予总量的74.77%,占总股本的1.78%[34] - 预留36.71万股,占授予总量的20.00%,占总股本的0.47%[34] 授予价格与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5.43元[41]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38] -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38][39] 审议与程序 - 2025年11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0]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51] - 股东会表决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2] - 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高管、5%以上股份股东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52]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履行后续程序[53][54] - 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61] 激励计划目的 - 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使各方利益结合[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