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00285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7]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内部审计计划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1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10] 内部审计范围 - 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机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控进行检查评估[11] - 内部审计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3] 审计证据与制度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17] - 内审部门建立工作底稿和保密制度,明确资料保存时间[18] 内控缺陷处理 - 内部审计部门督促责任部门对内控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后续审查[15] 特定事项审计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 内审部门在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17][18][18] - 内审部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20] 内控评价报告 - 公司根据内审和审计委员会资料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23] - 内控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23] 其他规定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内控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