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00285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皮阿诺皮阿诺(SZ:002853)2025-11-24 10:46

信息披露时间与内容 - 公司应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需审计[11]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1]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5] - 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6][8] - 自愿披露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9] 特殊情况披露 - 业绩与快报差异达20%以上或方向不一致,应披露修正公告[14]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发生重大事件、变更信息、证券交易异常等应立即披露[16][17][19]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0] - 证券部负责起草、编制定期和临时报告及申请发布[30] -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提供基础资料负直接责任[31] 信息档案与保密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档案保存10年,定期报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22][23] - 董事等涉及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可要求签署保密协议[38]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0] - 部门报告不及时造成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