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00285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皮阿诺皮阿诺(SZ:002853)2025-11-24 10:46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和与深交所联络人[2]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8] 解聘与报告 - 解聘需充足理由,被解聘或辞职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5]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将其解聘[11] 聘任时间与职责 - 原则上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3]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等多项职责[8]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经审议通过后施行及修改[14] - 与国家法律抵触时执行后者规定[14] 发布信息 -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