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0028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年11月)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5][6]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 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14] 会议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17] 主持与表决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按规定推举主持人[22]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27]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27]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3]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