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岸蛋白(688137) -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近岸蛋白近岸蛋白(SH:688137)2025-11-24 10:30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543,860股,每股发行价106.19元,募集资金总额186,298.25万元,净额174,219.58万元[2] 项目变更 - 2025年4月26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上海浦东新区伽利略路11号1幢,实施主体变更为上海近岸科技有限公司[3] - 2025年10月28日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近岸科技增资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 专户余额 - 上海近岸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苏州吴江支行专户余额2,000万元[6][7] - 上海近岸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专户余额31,244.82万元[6] - 上海近岸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专户余额8,000万元[6] - 上海近岸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世博支行专户余额9,972.27万元[6] - 上海近岸科技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张江支行专户余额2,071.73万元[6] - 截至2025年11月11日,平安银行苏州分行专户余额为31244.817183万元[12] - 截至2025年11月10日,平安银行苏州分行另一专户余额为8000万元[17] - 截至2025年11月1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世博支行专户余额为9972.266871万元[21] - 截至2025年11月13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71.7313万元[25] 专户管理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9] - 若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甲方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9] - 甲方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平安银行苏州分行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丙方并提供支出清单[14] - 甲方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平安银行苏州分行另一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丙方并提供支出清单[19] - 甲方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丙方并提供支出清单[23][27] - 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23][26] - 甲方授权王璐、陈卓可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专户资料[23][26] - 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22][26] - 丙方发现甲、乙未履约,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24][28] - 协议自签署盖章生效,至专户资金支出完毕销户失效[24][28] - 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持一份,向交易所和监管局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