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601555)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年报工作安排 - 公司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2]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注册会计师正式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2] 审计沟通要求 - 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前,独立董事会同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解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3] - 公司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两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联名书面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事项,董事会应采纳[5] 保密与监督 - 独立董事及相关涉密人员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5]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或相关人员涉嫌违法违规,应要求纠正并报告[5] 其他事项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并报告[6] - 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