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601555)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东吴证券东吴证券(SH:601555)2025-11-24 10: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且从事会计工作五年以上[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等工作[5][6]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工作,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评估意见[9]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对存在问题要求更正[9]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提议启动选聘工作,确定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9][10]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0] -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发现违规向董事会、股东会通报或向监管机构报告[11][12] 内部审计规定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提交报告[8] 财务报告披露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 - 两名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时,主任委员应在30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需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17] - 召集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通知全体委员[17] - 召集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通知全体委员[17] - 会议作出决议需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22] 其他 -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员,费用由公司承担[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