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601555)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东吴证券东吴证券(SH:601555)2025-11-24 10:01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五项[4] 沟通内容与对象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九项[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四类[7] 工作要求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 公司应严格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 公司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重大方案时应与投资者充分沟通[8]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10] 职责分工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秘负责组织协调[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开展,控股股东等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等八项[14] - 未经明确授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1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信息披露、筹备会议、编制报告等十六项具体工作[14][15] 其他事项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5]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熟悉证券市场等五项素质和技能[15] - 公司可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重大活动可做专题培训[16]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16][17]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