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688368)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晶丰明源晶丰明源(SH:688368)2025-11-21 14:47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6个月内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6] - 董事、高管离职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6]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7] - 核心技术人员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25%[7] - 董事、高管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7]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8] - 董事、高管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信息[11]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1] - 董事、高管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4[12] - 减持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所报告公告[13] - 未实施或未完毕在时间区间届满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3]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报告[13] - 董秘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4] - 持股变动达规定按法规报告披露[14]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视情节追究责任[16] - 短线交易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16] - 禁售期买卖股份公司处分追责[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