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688486) - 龙迅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SH:688486)2025-11-21 14:3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9]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权限内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董事会权限内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1]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1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议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6] - 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7]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会议表决 - 除需董事回避表决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同意票;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0] - 董事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视为放弃该次会议投票权[20]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委托[21]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委托[2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21] - 董事会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可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以通讯方式表决[26]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择,拒不选择或中途离开未选视为弃权[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7]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