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核准首次发行2328万股普通股,4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0883760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75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30883760股,股本为普通股[12] 股东与股权 - 浙江元龙包装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69.2550%,认购5194.1250万股[12] - 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持股8.5500%,认购641.2500万股[12] - 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4.6154%,认购346.1538万股[12] -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持股3.7692%,认购282.6923万股[1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公司决策与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4] - 与关联方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股东会审议[35] - 六种特定标准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五种情况提供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36] - 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37]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9] - 六种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出提案,股东会召开10日前可提临时提案[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7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6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71]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如导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71] 公司运营与财务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99]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当年盈利时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01]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1] 其他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17]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1] - 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担保[118]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23]
洁美科技(002859) - 公司章程